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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产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

发表时间:2018-11-06 13:55:47   编辑:福州福兴妇产医院

   尽管引产手术能帮助女性解除意外怀孕的烦恼,但其存在不少的弊端,因此,女性在引产手术后一定要注意调理身体,否则就会埋下病根。那么,引产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?下面由福州福兴妇产医院的医生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下。

  引产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

  1、引产女性在做完引产手术后,应继续待在医院观察2小时,注意阴道出血以及腹痛的情况,假如没什么反应,就可以回家休息了。

  2、在引产后的一段时间内,子宫内膜上的创伤尚未恢复,子宫颈口松弛,此时如不注意外阴部的卫生,外阴部的细菌就会进入宫腔引起感染。因此,引产后要注意保持外阴部的卫生清洁,勤换卫生巾。

  3、女性在做完引产手术后,要待子宫完全恢复后,才能进行性生活(较短42天,较长为3个月后)。因为此时的子宫和子宫颈都有创伤,如在此时进行性生活,男性生殖器上的细菌就会由此而进入受创的子宫,容易引起感染和发生炎症。

  4、引产后需要休息一个月左右,预防着凉和感冒。在此期间,要多摄入含有丰富蛋白质、维生素和无机盐的食物,尤其是要注意多补充含铁量较丰富的食物,防止缺铁性贫血的发生。

  孕妇什么情况下要引产?医生指出有以下情况需要引产:

  一、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

 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,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,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,可引起子宫大出血,并会发生胎儿缺氧(窒息)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。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
  二、羊水过多的孕妇

  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骤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常会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。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噩性。

  三、患慢性肾炎的孕妇

 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,促使各种症状加重,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。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妊娠。

  四、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

 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,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,也需立即引产。

  五、宫内死胎

 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,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,以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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